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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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项目编号: NZC****-A**-XY-* (二)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为****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本次竞争性谈判直接与符合投标要求的各汽车生产厂家进行,重点就车型、优惠率和服务条款进行商谈,待车型和优惠率确定后再选择每个车型的协议供应商。本项目共分*包:第一包:轿车第二包:越野车第三包:商务车(MPV)第四包:面包车第五包:大客车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二)所投政府采购各类车型最低协议供货优惠率不得少于当期市场指导价的*%。(三)所投车型必须满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厅发[****] **号)中关于排量和价格的要求。(四)本次采购结果由盟市共享。三、报名方式与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报名:(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cn/),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 **:**时,通过“网上报名专栏”注册报名。网上报名后,请与项目联系人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有效。(二)投标企业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后(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cn/右侧下载)与其它报名材料一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时,**:**—**:**时递交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关于所投车型协议供货优惠率的承诺函原件(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所有报名文件均需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无效。网上报名需提供所有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会同采购人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结果见预审合格公告,请报名供应商随时关注采购中心网站。经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标书下载”栏目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五、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韩金凤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号院*号楼东副楼***室邮政编码:******采 购 人: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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