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丹东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5年5月9日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年*月*日拟作出*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黄海大街****号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年产****吨碳化硅粉及碳化硅球建设项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金板村******丹东************项目为 生产碳化硅粉碳化硅球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项目为工业项目,项目地块规划的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废气:本项目车间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和压球车间未收集到的粉尘、包装粉尘、卸料粉尘及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加强车间的密闭、厂区道路硬化,清扫和洒水抑尘措施。*、废水:生产用水是压球混合用水随产品带走,降尘用水自然蒸发。故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设旱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主要包括锤式破碎机、混料机、压球机、皮带、布袋除尘器、风机等。针对设备本身性质,采用减振、降噪措施,在总图布置上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处,并尽可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运营后各主要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经预测昼间南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区标准要求,其余几侧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的除尘器布袋每两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除尘器布袋约产生***条废布袋,由厂家统一回收。落地灰由吸尘清扫车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建设单位拟新建一座危险废物暂存点,位于厂区东侧,危险废物送入暂存点暂存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桶中,并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为职工生活过程中会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