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5年5月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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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序号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项目位于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蒙西水泥厂院内,租用已建成闲置厂房,占地面积*****m*,拟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条,并配套建设*座水泥筒仓、*座粉煤灰筒仓和*座全封闭砂石骨料储料库及其他公共辅助设施,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商品混凝土**万m*。*.废水:项目产生的搅拌机、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包头市再生水资******统一处置,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限值。*.废气:项目产生的搅拌粉尘、水泥和粉煤灰贮存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各项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分类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统一集中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分类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或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