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兴宁区2013年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监理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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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年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监理招标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招标人名称: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工程名称: 兴宁区****年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工程规模: 招标文件、图纸等所包含的所有内容*、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评标时间: ****年**月*日*、中标信息:标段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系数%)中标工期质量承诺*#标段广西********%**日历天合格*#标段广西********%**日历天合格*、公示时间: **** 年 **月**日至 **** 年**月**日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电话:广西****** ****-******* 传真:****-********、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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