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务川县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水利水保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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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工程名称务川县****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水利水保工程招 标 人务川自治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理机构贵州******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周光梅 报价:*******.** 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遵******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田长生 报价:*******.** 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谭维亮 报价:*******.** 元公示期****-**-** 至****-**-** 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