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奉新县]奉新高新园区化工集中区三级防控系统雨水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中泓-FX2025-002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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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高新园区化工集中区三级防控系统雨水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中泓-FX****-***结果公示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泓-FX****-***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奉新高新园区化工集中区三级防控系统雨水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原公告的中标单位:******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结果更正内容:因原成交供应******一直未能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且不按通知要求及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先后向采购单位出具两封“弃标函”,上述行为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七十条“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的规定,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事实成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以及第七十一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根据评标报告书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符合第二款规定,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作如下变更公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
供应商联系人:熊丽明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创业路**栋***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奉新高新园区化工集中区三级防控系统雨水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品牌:格锐斯 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 :* 中标金额:*******.**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江******综合得分为**.**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奉新县长乐大道***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泓******地址:奉新县五梅路***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况盼晴电话:***********项目中标价格(元):*******.**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元标段编号:中泓-FX****-***评委姓名:潘和勇,郭洪,简昱,刘小兰,周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