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中共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第二期)项目之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二期)项目(GZIT2013-ZB0747)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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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中共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于****年**月**日就中共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第二期) 项目之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二期)项目(项目编号:GZIT****-ZB****)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第二期) 项目之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二期)项目。三、项目编号:GZIT****-ZB****。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采购内容:广州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二期)开发和实施项目,具体开发内容包括: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将完成系统功能功能升级、拓展监管单位、市区联网监察和各区县电子数据共享建设工作。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实施地点:中共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定地点。(三)工期要求: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软件的开发、测试及上线试运行并通过初步验收,通过初步验收并经**个工作日试运行,如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正常,各项系统功能与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要求,则双方在试运行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六、 评审信息(一)评审日期:****年**月**日。(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楼第一会议室。(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张晞、俞鹤伟、袁鹏、沈君全、张潇元。八、采购结果:由于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该项目招标失败。自本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九、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采购人联系人:陈延凯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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