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询问指挥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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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询问指挥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报名人报名参加。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询问指挥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BJJQ-****-***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号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数量:一项。采购用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指挥系统建设。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性质: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供优质的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报名人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人须具有近*年内(****年*月起至今)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业绩。报名人需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或报名人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原件(加盖公章)*、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具有的近*年内(****年*月起至今)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预审资料递交要求:*、报名人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报名人递交的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报名人递交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下午*:**-*:**止(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北京******。备注: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获得邀请,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联系人:张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