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长土告字〔2013〕4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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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位置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停车位(个)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买准备金(万元)〔****〕**号龙舟坪镇龙舟大道***.**商业住宅商业**年住宅**年≤**.*≤**%≥**%**≥*******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备房地产三级以上(含三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持注册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无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信用证明; *.申请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家金融部门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同一账号)资金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拍卖时间:****年**月*日**:**。 拍卖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二)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拍卖具体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沈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招投标中心)、****-*******(土地储备中心) *.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号缤纷银座B座****电 话:****--*******、*********** 联 系 人:黄先生*. 竞买保证金账户: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名:湖北银行长阳支行银行帐号:****************** *. 竞买准备金指定银行账户:户 名:******开户行:三峡农商银行东山支行账 号:*****************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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