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资产租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潘岙村-鞋都三期13-1地块1、2、3、4幢(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年第LT***期)》涉及我区生产经营单位,现将本期处置完毕的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小玲蔬菜店销售的黄叶菜(一)抽检基本情况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小玲蔬菜店销售的黄叶菜,购进日期为****年*月*日,经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验,发现其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生产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小玲蔬菜店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日作出编号为“温鹿市监不罚〔****〕**号”的行政处罚决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无证据证明涉案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其造成的,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已自行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不予处罚。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 ***.******.***
正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