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浙江诸永高速公路(台州、温州段)日常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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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就浙江诸永高速公路(台州、温州段)日常养护工程项目(“本项目”)进行招标******(“意向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二、项目名称:浙江诸永高速公路(台州、温州段)日常养护工程项目。三、本次招标在洽购招标文件时须进行专业资质预审核,具有三类(甲级)及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有*项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制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年**月**日**时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歌山收费站旁),洽购招标文件:(*) 意向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具有三类(甲级)及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明;(*) ******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六、意向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担保金。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拾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者送交至招标人(******财务部)。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帐 号:*******************七、意向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文件,本次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逾期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八、标人(暂)定于****年**月*日**时在浙江省东阳市歌******(歌山收费站旁)三楼会议室举行开评标。若有变化,招标人另行电话通知。招标人:******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歌山出口)联系人:刘先生(东阳办公室)电 话:****-********联系人:詹女士 苗女士(北京办公室)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