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官塘镇大刘村养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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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官塘镇大刘村养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fygc******-***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凤阳县官塘镇大刘村养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原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if !supportLists]*、[endif]履约信誉评分标准新增:“(六)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近两年无信用等级评价的,且近两年未因承建项目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按A级对待;但投标文件中必须放相关截图或者近两年未因承建项目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 [if !supportLists]*、[endif]将商务标评审细则中:“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时,仅对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总得分汇总,投标人总得分(履约信誉+施工组织设计+评标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参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调整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时,仅对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参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相应调整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答疑澄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请投标人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官塘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官塘镇官塘街*号联系人:王主任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明中都旅游文化街**号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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