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医科大学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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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HSYX**Z-****批准文号:内财购准字(电子)【****】*****号采 购 人:内蒙古医科大学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招标代理:呼和浩特市******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设备名称成交单位成交金额(万元)第一包实验动物饮用水设备华怡合信(北京)********.*第二包劳保用品呼和********备注: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专家名单李栋 韩见弘 采购人代表于国辉 监督人员刘富强说明:*、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提出质疑。如对呼和浩特市******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质疑及投诉电话:*.*内蒙古医科大学:****―********.*呼和浩特市******:****-********、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