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质量强市主流媒体宣传服务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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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财政局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州质量强市主流媒体宣传服务三.采购项目编号:-**-****-****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更正理由:温州质量强市主流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采购人因公告起草失误,采购人应为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六.更正事项:温州质量强市主流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采购人因公告起草失误,采购人应为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意见。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财政局地点:温州市勤奋路**号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