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门站~华山街站车站和区间、哈马山车辆基地道路恢复及市政外管线接驳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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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新疆******作为招标人,北京京******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南门站~华山街站车站和区间、哈马山车辆基地道路恢复及市政外管线接驳施工监理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概况如下: ***.******.***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南门站~华山街站车站和区间、哈马山车辆基地道路恢复及市政外管线接驳施工监理 ***.******.***服务地点: 乌鲁木齐市 。 ***.******.***工程概况 道路恢复范围: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中桥站、碾子沟站、碾子沟站~南梁坡站区间、南梁坡站~农业大学站区间、农业大学站、马料地站、平川路站~九家湾站区间明挖Ⅱ段地道路恢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围挡范围内以及地铁施工影响的道路、交通、道路照明及其他相关市政道路附属设施恢复采购与施工。 市政外管线接驳范围: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南门站、中桥站、碾子沟站、碾子沟站~南梁坡站区间风井、南梁坡站、农业大学站、马料地站、平川路站、九家湾站、乌鲁木齐站、哈马山车辆基地的市政外管线接驳施工,包括给水水表井(含)、消火栓井(含)、排水泄压井(不含)、化粪池(不含)至市政给排水管线的接驳工程。 *.*服务范围: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南门站~华山街站车站和区间、哈马山车辆基地道路恢复及市政外管线接驳工程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详细内容见《用户需求书》及图纸文件。 *.*工程计划投资额: **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所监理项目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天结束(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 *.*合同段划分: * 个标段。 *.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业绩要求:近五年(****年*月*日至今)至少完成*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使用功能基本类似,建筑规模基本相当或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首尾各两页及资金页、有效证明页)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子单位)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合格有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号秦基大厦A座*********领取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 ** 时**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书送达室。*.*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投标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提交记录。*.*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 不 给予投标补偿。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号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座**楼****室 联系人:王芹芹、闫康 电 话:****-*******、****-*******代理机构:北京京******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号秦基大厦A座***室 联系人:袁瑞杰、肖立涛 电 话:***********、*********** 日期: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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