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5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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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自用柴油橇装站建设项目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平在村北环路*******龙******项目(代码:****-******-**-**-******)位于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平在村北环路*号,拟于公司用地范围内建设自用柴油撬装站,设*座**m*的双层防爆柴油储油罐,*台双枪柴油加油机,配套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等附属设备,******内部车辆加油使用,建成后年供应柴油量***t。*、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措施处理。*、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应严格控制卸油、加油、贮存过程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设置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影响储油油气密闭性的部件应保持密闭。*、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清罐及隔油沉淀池产生含油污泥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清理与处置;废弃的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油装置四周设置围堰,围堰应有效收集泄露物,配置应急装备、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按有关规范要求加强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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