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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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批准文号肥政采审(****)第*** 号项目编号***********采购方式询价采 购 人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机构泰安市******联 系 人石科长联 系 人尉吉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询价文件发售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 时,下午** 时**分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文件售 价*** 元/套,售后不退。联 系 人联系电话高 娜****-*******投标截止时 间 **** 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内容:A包:执法执勤用车*辆(新捷达或新桑塔纳)B包:执法执勤用面包*辆(瑞风)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生产或销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汽车品牌经销授权书。*、供应商所投产品车辆能上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购买文件时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经销商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汽车品牌经销授权书。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否则不予受理。询价保证金及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 :A包贰万元(人民币 ),B包壹万元(人民币 )收款人: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城新城路支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上述指定账户。否则,将被视为不实质响应询价文件,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持银行进账单到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投标保证金缴讫凭证。*、逾期缴纳或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产生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但投标人出现违反《诚信承诺书》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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