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湖北省省政府采购询价公告(湖北省沙洋劳教所警用电瓶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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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号函的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湖北省沙洋劳教所警用电瓶车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电子询价采购。 一、项目编号:EZC-****-ZX****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沙洋劳教所警用电瓶车项目 三、采购内容:警用电瓶车,*台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应为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五、供应商网上注册 *.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 *. 原件审核,网上注册完成后持以下资料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审核: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 审核通过后领取电子证书。 *. 凭电子证书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参与网上政府采购活动。 *. 注册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室。 *. 注册咨询电话:***-********。 六、电子询价文件获取 已注册的供应商凭电子证书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 )”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七、报价信息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报价当日,供应商不必到现场递交纸质报价文件。 八、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有倾向性、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的,均应在报价截止前*日(****年**月**日**:**时止),以书面形式通知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于在此期间未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及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受理质疑电话***-********,传真***-********。 九、联系方式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刘轶铭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号(洪山家乐福正背后) 湖北省沙洋劳教所:刘远中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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