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垦利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广场)室外电子屏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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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垦利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广场)室外电子屏政府采购项目报名时间:****年**月 ** 日至****年**月**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至**:**,**:**至**:**。招标人名称:垦利县司法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大渡河路***号(东营市东城大渡河路与郑州路交汇处汇丰园商业楼三楼)一、项目编号:KLZCGK****-***#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室外电子屏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安装电子屏位置地平线*.*米以下有地源热泵管网,安装施工对地下管线形成的压力要在安装施工中统一考虑)。预算资金约***万元人民币,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分解后响应。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三)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四)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有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若出现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报名情况,以生产厂家投标报名为有效;(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大渡河路***号(东营市东城大渡河路与郑州路交汇处汇丰园商业楼三楼)五、报名提供材料:(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必须体现投标人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二)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三)投标人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四)非生产厂商须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六、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刘先生电 话:****-*******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大渡河路***号(东营市东城大渡河路与郑州路交汇处汇丰园商业楼三楼)监督单位: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