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建设项目共享区智能化工程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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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建设项目共享区智能化工程一标段答疑通知各潜在投标人: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建设项目共享区智能化工程一标段【招标编号:A**********************(JSG-***S) 】的招标文件答疑通知如下:问*:关于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中(*)分包工程业绩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予以认可。该条中的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请说明需要什么样的资料,比如要什么样的截图资料,或者需要什么样的资料给出模版,为了避免产生业绩不予认可等废标可等情况,请给与回复。答: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网页截图,并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业绩条件要求。问*:关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要求分包工程业绩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年申报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的专业承包项目信息补录(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一直没审核),现由于系统调整,该项审核功能于****年已关闭,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已无法操作审核,但还可以查看项目申报资料及信息(已在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得到确认),故我公司以上情况是否可以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出具该工程的情况说明,用来证明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要求的分包工程业绩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等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答:不予以认可。分包工程业绩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需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网页截图,并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业绩条件要求,予以认可。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湖州**********年*月**日变更公告.pdf*******-*****-***-澄清修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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