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医用防辐射专用材料)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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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内财购准字(电子)[****]*****号”批准,******受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委托,拟对其医疗设备(医用防辐射专用材料)政府采购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医用防辐射专用材料)政府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NMAC******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四、采购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如下:包号货物服务名称*医疗设备(医用防辐射专用材料)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以上(含**万元),具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使用的产品须具备卫生部辐射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的检测合格报告单;*、投标方须对维护人员及设备的供应作出相应说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标书购买须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包;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出******盖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万元); *、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 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以上“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条所需资格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会议室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甲***号兴安丽景十、联系方式招标代理:******联 系 人:尹春艳 电 话:****- *******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甲***号兴安丽景邮 箱:aochenzhaobiao@sina.com十一、银行信息招标代理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款需汇入此行开 户 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户 名:******帐 号:************行 号:************汇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