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超声电导仪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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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TF(GK)****Z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超声电导仪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四******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一巷***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楼G座 联系方式:****-*******;****-*******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德娟 电 话:****-*******;****-*******转****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信息: 结果变更说明.pd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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