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崇义县铅厂镇坳下至下新屋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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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铅厂镇坳下至下新屋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⑴项目性质 公路工程 ⑵工程规模*.*km ⑶路面宽*.*m ⑷路面厚 **cm ⑸招标范围 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预算范围内项目 ⑹项目总投资**.**万元 ⑺资金来源及性质 上级补助、自筹资金 ⑻资金落实情况正在落实⑼计划开工日期为 **** 年 ** 月** 日,总工期**日⑽工程建设地点铅厂镇义安村、石罗村⑾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及拟派公路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造师 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或自愿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截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投标者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副本)参加资格审查:①投标单位有效介绍信(或)证明书;②有效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④建造师证、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⑤法人代表委托书;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⑥投标企业须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资证明,外市企业还须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安全质量事故和无招标投标不良记录的证明。在崇义县建设工程项目中,有不良记录(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不能报名。 (*)付款方式:中标者带资兴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付清。(*)投标者开标前规定时间需缴交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造价的*%)*.*万元,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金,未中标者七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退回。(*)在招标中心发出交易确认书前交履约保证金(工程造价的**%)*万元,否则,作弃标处理,由第二中标人顺延中标。*、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 凭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建造师证复印件,经业主审查后,请于****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到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 ***元/份(不含图纸),资料售后不退。*、招标人: 崇义县铅厂镇人民政府 代表人: 廖家文 办公地址: 崇义县铅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宏春 黄上花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崇义县交通运输局受理投诉电话:****-*******崇义县铅厂镇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