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砀山县李庄镇东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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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皖L******** 一、招标条件*、项目名称:砀山县李庄镇东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业主:李庄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垫资该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实施地点:李庄镇镇一路东侧、道南路南侧*、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内涉及的相关内容*、工程规模: **** 平方米*、质量要求:合格*、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须知*、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临时)资格,且无在建工程;*、依据“砀招[****]*号”文件要求,投标报名时,必须由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方可报名(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要);*、宿州市市外企业须按照《外地进宿建筑企业管理规定》进行办理进宿备案证; *、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被处罚等不良记录情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鉴于该项目资金尚未到位,项目资金先由施工方垫资承建。各潜在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时先与招标单位联系后携带企业公章与建设单位签定工程建设垫资协议书后方可报名。四、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投标企业,请于****年** 月 ** 日—****年 ** 月 **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格证件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另附相应复印件*份并加盖本单位红章(A*纸)。*、报名地点:砀山县招投标中心***房间(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六、 联系方式招标人:李庄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书记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联系人及电话:****-*******办 公 地 址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间八、监管机构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电 话:****-*******地 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间招 标 人:李庄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安徽******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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