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关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大院室外保洁及绿地管理维护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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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采购人要求,现对****年**月**日发出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大院室外保洁及绿地管理维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MZ*******G),作以下更正: *、投标人资格的第*点更正为:投标人必须具有三级(含三级,暂定三级除外)以上城市园林绿化或物业管理资质,并符合相关行业管理强制性规定。 *、评分标准中技术商务部分的第*点更正为:投标人****年至今在广东省范围内且合同金额在**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每项得*分,以所提供的合同为准) *、报名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均作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