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气举实验基地第二期设备试制(第1标段)(2013-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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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并经审评同意,拟定******为气举实验基地第二期设备试制(第*标段)(****-****)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物资管理部反映。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内,物资管理部在工作时间负责受理反映情况。反映问题的方式:可采取持本人身份证面谈和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两种方式。受理地点:物资管理部哈密办公室***室受理人:李元华电话/传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