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制丝线辅联配套设备改造项目——除尘排潮系统改造(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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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卷烟厂制丝线辅联配套设备改造项目——除尘排潮系统改造(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招标代码:********************受******的委托,为******营口卷烟厂制丝线辅联配套设备改造项目——除尘排潮系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合同任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营口卷烟厂制丝线辅联配套设备改造项目——除尘排潮系统改造;*.招标单位:******;*.项目地点:******营口卷烟厂;*.资金来源:自筹;*.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制丝线除尘、排潮系统改造;包含设备供货、运输装卸、改造、安装调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质量标准:验收合格;*.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元)。二、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要求,且无税务、产品质量等方面不良记录,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设备生产厂商的代理资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及午休时间除外)。*.报名地点:*********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需持有的证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设备生产厂商的代理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发售地点及文件售价*.发售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及午休时间除外)*.发售地点:*********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递交时间:****年**月**日*:**时*.递交地点:******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相同。招 标 人: ******联 系 人:朱隆冬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联 系 人:彭 程、唐晓帆 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