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TZCG2013103号公开招标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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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CG*******号公开招标补充公告对TZCG*******号公开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原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工信部系统集成三级资质;*具有信息安全等级化保护测评机构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或者优于招标文件中的性能指标等要求;*.非苏州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在苏州本地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并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现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工信部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或具有信息安全等级化保护测评机构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或者优于招标文件中的性能指标等要求;*.非苏州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在苏州本地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并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本补充更正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本通知为本次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