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消防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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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受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为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如下:*.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消防工程*.招标人: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号*.工程规模:项目改造总面积****.**平方米。*.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工期:**日历日(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招标范围:消防设施安装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项目经理具备项目经理证或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分包、挂靠;*.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报名及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时整截止(网上报名)*、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招标文件自****年**月**日开始发售,截止时间到****年**月**日**时整截止。(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本。*.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同时提供一套,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四、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于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五、联系方式:招 标人:沈阳市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地 址:沈阳市和平南大街**号 邮 编: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公司账号: ********************联系人:乔涛 于月 电 话:***-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