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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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FFFZ*****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B幢*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陆万捌仟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 服务范围 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第*包:软件开发 服务要求 完成市政务OA系统与“皖政通”系统的对接融合,同时,满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档案局等单位对市政务OA系统提出的有关公文处理、通知公告、平时考核、周例会、数字档案归档的业务需求等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个月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育松,张涛,张键,张光辉,张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婉雪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公示附件.docx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FFFZ*****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中检集团天帷网络安全技术(合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一期A*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 服务范围 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采购第*包: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 服务要求 对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 “皖政通” 系统项目开发的所有功能模块以及市政务OA系统整体开展功能、性能、安全性测评工作,评价该项目开发的软件模块是否满足采购人的需求等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完成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育松,张涛,张键,张光辉,张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接“皖政通”系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婉雪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附件: 公示附件.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adab***-df**-*c*c-*cc*-b*dc****b**e.html?ztbtab=*********&biaoduanguid=c**bec*f-d***-*a**-bd*c-*a*bf**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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