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人民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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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SZG****-***(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人民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中标人 标项一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标项一中******已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迟迟不供货,拒绝履行合同。现撤销已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对标项一重新组织招标。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同级监督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人民医院 地 址:塔城市文化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长春南路***号天康企业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奕霏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供应商迟迟不供货,拒绝履行合同,现撤销合同,重新招标 附件信息: 标项一中标人弃标函.pdf**.*K 标项一采购原因变更说明.pd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