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GZIT2013-ZB0779号招标文件更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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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ZIT****-ZB****号招标文件更正的通知 各投标人:现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数字资源系统项目(编号:GZIT****-ZB****)中更正的事项通知如下:招标文件中第*页原“*.*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现更正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文件中第**页原“***.******.***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现更正为“***.******.***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姓名:陈剑波;电话:********采购人: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樱花街**号;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楼;电话:***-********。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