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改》补充深化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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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补充深化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工作日。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柒佰万元整(¥*,***,***.**)。*、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项目于****年*月正式启动,于****年完成中间成果并向珠海市政府多次汇报,后因政府换届等原因暂停。****年*月,珠海市委市政府要求重新启动总规修改工作。****年**月正式开展相关具体工作。该项目暂停的两年多时间,珠海市提出“蓝色崛起、科学发展”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宜居环境的建设,并向新加坡学习,委托新加坡刘太格先生进行了《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概念规划》),目前规划成果已经完成。同时,珠海市横琴新区等重点地区发展迅速,城市现状建设与面貌发生一定变化,唐家湾等若干重点地区的概念规划、城市设计等项目逐步出炉并明确下来,若干重点宜居项目也正在规划和建设之中。总规修改重启后,需要对现状重点地区和主要部门进行调研,对接《概念规划》和其他重点地区规划与建设项目对原有空间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于空间方案调整较大,需要重新向各部门、住规建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和修改完善各阶段成果,工作量较大。现就该部分工作启动《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补充深化项目。本项目为珠海市环境宜居重点项目。*、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项目任务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保证书)。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和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珠海院”)联合体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市场供应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年)修改》(以下简称《总规修改》)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同时根据《专题研究刘太格先生关于珠海相关规划成果会议纪要》(珠办字[****]**号文),以及*月*日《城市规划专题研讨会纪要》(珠办字[****]***号文)的要求,《总规修改》要与《概念规划》相衔接,要在符合《概念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编制和实施,鉴于上述情况,考虑到本项目的复杂性和延续性等原因,拟由原中规院和珠海院联合体继续承担《总规修改》补充深化工作。主要原因如下:*)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延续性。原联合体单位通过前一阶段的规划编制工作,为下一步的规划调整已打好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同时,能更好的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环境宜居专家意见,高质、高效的解决问题,更好的将所有环境宜居项目融入到本次规划调整的方案中。*)原联合体单位参加了《概念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对《概念规划》的理解和把握更为准确,能够更好的将其融入到《总规修改》补充深化工作中。*)保障规划质量和工作进度。本次规划调整任务要求高、时间紧,由原联合体单位编制《总规修改》成果可更好的借助中规院这一国家住建部直属科研机构的技术力量和珠海院的本地技术服务优势,更好的保障规划编制的质量和工作进度。*、专家论证意见(***万元以上):有,通过专家论证。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联系人:赵明旭 电话:****-******* 手机:*********** 地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湘丽 电话:****-****** 手机:***********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楼附:《项目任务书**********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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