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13年景观照明项目--“迎三节”景观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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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L****G******、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年景观照明项目--“迎三节”景观照明工程监理 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区内 *.*合同估算价:建安工程估算价为****万元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进乡立交桥、学府路三环立交桥、哈阿立交桥、乐松立交桥景观照明工程监理第二标段:中山路、红军街、长江路、中宣街、友谊路等重点街路**栋楼体景观亮化工程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省级总监岗位证(黑龙江省内投标人适用),省外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满足《关于外省工程监理企业入省从事监理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黑建函[****]***号)文件的各项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号)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报名时投标人请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相关专业省级总监岗位证(黑龙江省本省投标人适用)或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省外投标人适用),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本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提供以上资料外,应提供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备案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投标企业入省介绍信,监理企业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市级电子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报名信息。(****-******** )*.*外地监理企业应按照《哈尔滨市外地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哈建发【****】**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联系方式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新****** 地 址: 哈市道里区民安街***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海威、李海凤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