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县人民医院配电工程设备(项目编号:GZJH2013-GX-J00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更(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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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赣县人民医院配电工程设备(项目编号: GZJH****-GX-J***)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更(补充)公告 根据赣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受赣县人民医院委托,对其配电工程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补充)如下:变更事项一原招标公告“(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设备的销售、安装经营范围,提供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调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现变更为(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设备的销售、安装经营范围,提供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此变更(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