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关于江苏高悦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肉制休闲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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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年产*.*万吨肉制休闲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及结论基本可信。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在江苏省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嫩江路北侧、芜湖路东侧******年产*.*万吨肉制休闲食品项目。另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万肉制休闲食品,本次项目按照全厂*.*万肉制休闲食品进行评价。项目代码:****-******-**-**-******。二、在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一)本次项目新建*#车间,其他公辅工程均为已建,依托现有。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解冻废水、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车间预处理(格栅+隔油)+厂区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絮凝+气浮+水解酸化+缺氧+好氧+沉淀)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上述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一并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排入盐河。(三)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蒸煮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蒸煮废气(油烟、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除臭喷淋塔+除雾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DA***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卤制蒸煮过程产生的食物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限值,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小型”标准。固废暂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厂界标准限值。其他生产过程未被收集的异味、油烟、污水处理过程产生恶臭气体等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和车间清洁,并通过喷洒食品除臭剂和厂区绿化进一步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本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消音、减振等有效降噪措施。本项目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本项目运行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食品废包装材******综合利用,不合格原料退回至退回供应方,废油脂、废边角料委托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一般污泥处置单位综合利用处置。本项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在厂区内建设**m*暂存场所用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卤渣、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六)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m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七)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三、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一)大气污染物:油烟≤*.***t(有组织≤*.***t、无组织≤*.***t)、氨≤*.**t(无组织)、硫化氢≤*.****t(无组织)。(二)水污染物:新增生产污水排放量(接管量/环境排放量):废水量≤****.**m*、COD≤*.***/*.***t、BOD?≤*.***/*.***t、SS≤*.***/*.***t、氨氮≤*.***/*.***t、TN≤*.***/*.***t、TP≤*.***/*.***t、动植物油≤*.***/*.***t、LAS≤*.***/*.***t。新增生活废水排放量(接管量/环境排放量):废水量≤***m*、COD≤*.***/*.***t、BOD?≤*.***/*.***t、SS≤*.***/*.***t、氨氮≤*.***/*.***t、TN≤*.***/*.***t、TP≤*.***/*.****t。新增综合废水排放量(接管量/环境外排量):废水量≤****.**m*、COD≤*.***/*.***t、BOD?≤*.***/*.***t、SS≤*.***/*.***t、氨氮≤*.***/*.***t、TN≤*.***/*.***t、TP≤*.**/*.****t、动植物油≤*.***/*.***t、LAS≤*.***/*.***t。(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者定期清运。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做到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应当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版)》,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不******应对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针对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你公司应按要求做好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工作,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紧急响应演训。七、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八、《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