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一体化规划设计(东采公〔2013〕852号)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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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一体化规划设计采购编号:东采公〔****〕***号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城乡规划局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B***经办人名称:孙争锋联系电话:********澄清事项:各潜在投标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就东莞市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一体化规划设计(招标编号:东采公〔****〕***号)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的一些内容作如下修正、澄清和说明:*. 本次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包含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调整费用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费用和配套设施工程设计费用。*. 招标文件第**页“注:*. 投标总价是所有需买方支付的本次招标标的金额总数。”修改为“注:*. 投标总价是所有需买方支付的本次招标标的金额总数(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调整费用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费用按东莞市政府批准的费用计取。*. 配套设施工程设计费用按以经东莞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根据****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年修订本)审定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的**%计取。*. 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变更如下:递交时间:****年**月**日**:**起;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递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及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传 真:****-******** 电话:****-********联系人:孙争锋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年**月**日-------------------------------------------------------------------------------已收悉澄清文件*页,对此澄清文件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签字: 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