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交流活动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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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就****年**月**日发布的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交流活动(项目编号:****-****FS**CL**)的谈判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说明和补充规定。一、更正内容删除谈判文件第四点中《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具有电视媒体的主管主办权或经营权”条款。二、更正日期:****年**月**日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谈判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 ****-**** ****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三、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号永丰大厦*楼***室(佛山分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转**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mail: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