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3-240--有关上海市奉贤区中医医院搬迁专项-信息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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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受上海市奉贤区中医医院委托,对奉贤区中医医院搬迁专项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奉贤区中医医院搬迁专项信息系统采购;*. 采购编号:DLJ****-***;*. 项目内容:包件一:奉贤区中医医院搬迁专项信息系统采购硬件及系统集成部分。包件二:奉贤区中医医院搬迁专项信息系统采购软件部分。包件三:奉贤区中医医院搬迁专项信息系统采购安防监控部分。*. 预算金额:包件一:人民币***.*万元。包件二:人民币***.*万元。包件三: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关于中小型企业的相关规定。二、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cn 或***.******.***.gov.cn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其中:包件一合格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方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包件二合格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方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投标方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包件三合格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方须具有省市级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贰级或贰级以上证书;三、 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精神,如果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质证书。Ø 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叁级以上(包件一、 包件二);Ø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包件二);Ø 省市级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贰级(包件三)。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四、报名及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年**月*日(上午*:**-**:**和下午**:**—**:**时),委派授权代表携带需提交的资料至奉贤区采购中心-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号丽洲大厦**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元,售后不退。五、截标、开标截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整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整 地 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号丽洲大厦**楼会议室六、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淞沪路**号***室联 系 人: 刘岱宗、王侃倩联系电话:***-*************/****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日之前直接向******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