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郴永大道沿线景观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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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LW-****CZ****.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郴永大道沿线景观工程(一期)设计 已由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招核〔****〕***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永兴县******,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项目名称:郴永大道沿线景观工程(一期)设计。资金来源:单位自筹投资金额:工程建设费估算****万元,设计费上限值:**万元。设计内容与规模:郴永大道沿线景观工程(一期)设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能力,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内(****年**月至投标截止日)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拟任项目负责人(由设计专业负责人兼任)具有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近三年内(****年**月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排序前*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设计补偿费、招标代理费及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设计补偿费: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中标人知识产权属招标人所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湘价服[****]***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号、湘价服[****]***号文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费不含评标所发生的劳务费、专家评审费及差旅费)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单位请于****年 ** 月 ** 日至 ** 月 ** 日(上午*:**至**:**,下午**:**至**:**时)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持下述资料原件到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设计单位具有近*年与本项目相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招标人:永兴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地址:郴州市国庆北路**号友谊中皇城四楼***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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