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汶上高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年氢溴酸吡啶、200吨年盐酸吡啶、200吨年2-乙氧基丙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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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年产***吨年氢溴酸吡啶、***吨年盐酸吡啶、***吨年*-乙氧基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电话:****-*******通讯地址: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楼B***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序号文件名称 文号发文时间*******年产***吨年氢溴酸吡啶、***吨年盐酸吡啶、***吨年*-乙氧基丙烯项目济环审〔****〕**号****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