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21日公告承诺制改革备案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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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号)、《关于同意长兴新能源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号)、《关于同意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号)、《关于同意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号)、《关于同意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号)、《关于同意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浙环发[****]**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基本情况备案情况*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园区,拟租******的闲置厂房约*****平方米(以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本项目拟总投资*.**亿元人民币,计划购置国内先进的机器人、焊接工作站及夹具、三坐标、固定点焊机、地磅、叉车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实施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湖长环改备****-**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