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公资系统财务软件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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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公资系统财务软件升级改造(项目编号:SSZ-****G***)进行采购,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一、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二、拟定采购供应商: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三、采购项目需求:内容单位数量公资系统财务软件升级改造期二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五、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