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摩托车注销登记的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经排查,我县共有*****台摩托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或处于强制注销状态,附后),现将上述车辆公布,请上述机动车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我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注销登记业务,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将按照规定注销其机动车登记信息和档案。  特此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