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宜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都市国土告字[201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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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宜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宜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附表)宗地位置地块编号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出让年限竞买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幅价(万元)陆城红春社区(宜洋一级路东侧)****-G-*******.*平方米(合**.*亩)商业用地不大于*.*不大于**%不小于**%**年**********陆城红春社区****-G-******.*平方米(合*.** 亩)商业用地不大于*.*不大于**%不小于**%**年***.******.***姚家店镇姚家店村(宜洋一级路与五宜大道交汇处北侧)****-G-*******.*平方米(合**.**亩)商业用地不大于*.*不大于**%不小于**%**年***.******.***枝城镇龙王台村****-G-*******.**平方米(合**.**亩)商业用地***.******.***不大于**%不小于**%商业**年********红花套镇荆门山大道与育新路交汇处****-G-******.*平方米(合*.**亩)商业用地居住用地不大于*.*不大于**% 商业**年住宅**年********枝城镇枝城大道与渔港路交汇处****-G-*******.*平方米(合**.**亩)商业用地居住用地不大于*.**不大于**%不小于**%商业**年住宅**年***.******.***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须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文件,其他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均设有底价。 四、申请竞买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宜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竞买保证金的缴纳银行及帐号,详见《出让须知》文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国土资源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挂牌会定于****年**月**日**:**时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G-**地块为确保该宗地以及其周边区域形成一定的商业氛围,竞买申请人须提供由宜都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就代征道路土地补偿与陆城街道办事处达成协议后,方可确认其竞买资格。****-G-**地块竞买申请人须就土地补偿和地上建筑物补偿与陆城街道办事处达成协议后,方可确认其竞买资格。****-G-**地块竞买申请人须就代征道路土地补偿与姚家店镇政府达成协议后,方可确认其竞买资格。****-G-**地块竞买申请人须就代征道路土地补偿与枝城镇政府达成协议后,方可确认其竞买资格。****-G-**地块该地块商业用途不得用于设置娱乐相关设施,建议布置与学校教育相关的商业配套设施;其比例(商业占**%、居住占**%)。****-G-**地块竞买申请人须提供由宜都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方可确认其竞买资格;竞得人须在蓝线范围******无偿代建还建安置房不少于***套,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或宜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钟女士 林先生宜都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