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梅溪镇2010-29-1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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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梅溪镇****-**-*等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序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及年限(年)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总投资额(万元)规划要求备 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AJ****G-***晓墅村、石龙村****工业(食品制造业)**年***.******.***不超过**% 梅溪镇****-**-*AJ****G-***溪龙村*****工业(金属制品业)**年***.******.***不超过**% 溪龙乡****-*A地块AJ****G-***梅溪村****工业(橡胶制品业)**年***.******.***不超过**% 梅溪镇****-**-*地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业企业资质)。三.企业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均不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挂牌文件》或查阅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五、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日**:**时前,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铺镇玉华路**号工商银行三楼)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八、有关要求:*、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 受让人在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必须到县发经委(县综合验收办),按规定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其他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 号: ******************* 联系电话: 国土局 (****—*******)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 系 人: 国土局 王先生 韦女士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小姐 陈先生 开户单位: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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