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横坑二四队水沟改造和机耕路硬底化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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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坑二四队水沟改造和机耕路硬底化工程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公告项目编号:YHZ****-***  项目名称:横坑二四队水沟改造和机耕路硬底化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工程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办法内容作出调整修改:原内容:修改为:*、工程款支付方式:由基本农田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后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中标人收取工程款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中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中标人收取进度款必须向建设单位开具高明区税务部门的发票。*、工程款支付方式:由横坑二四队基本农田建设保护资金支付**万元,余下横坑二四队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集体资金支付。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中标人收取工程款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中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中标人收取进度款必须向建设单位开具高明区税务部门的发票。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付款周期的如下内容作出调整修改:原内容: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由基本农田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后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由横坑二四队基本农田建设保护资金支付**万元,余下横坑二四队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集体资金支付。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杨和镇横坑二四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  联系人:何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舜怡海港*座*楼  邮编:******  联系人:贺工  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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