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治安保卫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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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对治安保卫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一、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时截止二、拟定采购供应商:佛******三、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治安保卫服务(二)项目内容一.对行政服务中心内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及服务指引等项目进行服务与管理,维护行政中心的正常工作秩序的开展。*、协助公安部门维护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共秩序,保障服务中心内的财物未经许可不得运出中心。*、门卫岗负责进出行政服务中心的人、车管理。认真按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于实际工作中,在服务中心非办公时间严格执行人员及货物凭证登记进出的制度。*、服务中心实施**小时保安服务,保安监控及流动岗位负责巡视本物业的运作情况,有危及公共安全或异常情况时,当值保安员将于*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处理不了的事件*分钟内报告有关主管部门,防止事态扩大。*、协助甲方对服务中心及各窗口单位的监督服务工作及开展的各类便民服务、创文活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并遵守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二.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治安管理服务制度和有关的物业使用规定以及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和突发事件应变处理措施,并书面告知甲方;*、通过有效的服务及工作,力争合同服务期内所服务的物业各类治安事件发生率为零;*、火灾发发生率为零;*、服务满意率达到**%以上;三.建立健全本物业治安管理服务档案资料及乙方保安员档案资料,并送一份给甲方存档;负责与劳动者建立关系、员工招聘培训、工资、福利、安全及保险等一切事宜。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支机构。*、熟悉五千平方米以上大规模的公共区域安全管理。*、有丰富的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经验。*、执业期间没有不良记录。五、报名联系人: 邱建明联系电话:********报名地址:季华五路**号公交大厦内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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