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社会服务事项审查工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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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对社会服务类事项审查工作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一、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时截止二、拟定采购供应商:广东千度律师事务所三、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社会服务事项审查工作服务外包(二)项目内容要求供应商(律师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执业律师*名以上,律师助理若干(不少于*名)组成服务团队,必要时需安排主要人员在我办驻场集中办公。完成以下主要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有一定了解,有成熟的开展社会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的思路,能够提供合格的审查工作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对涉及单位事项进行界定,对于应纳入未纳入社会服务类事项的,提出审查意见,辅导填报相关办事信息;(*)对单位提交的办事指南(含办事要件信息、办理流程和网上服务情况等)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对报送材料不齐全、格式不符合要求、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出具审查意见并辅导申请单位按要求完善填报内容。(*)整理形成《佛山市社会服务类事项目录》、《佛山市第二批应进驻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服务类事项目录》以及以部门为单位形成《佛山市社会服务事项办理指南》报我市审改办确认。四、供应商资格条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二十名以上,项目主办律师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且执业经验九年以上;*、参与项目的律师中,*名或以上具有他国驻中国商会法律服务团成员资格;*、曾经参与过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五、报名联系人: 陈嘉敏联系电话:****-********报名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室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