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长宁区部分砖木结构住宅消防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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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受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委托,******对“长宁区部分砖木结构住宅消防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欢迎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C******** 项目名称:长宁区部分砖木结构住宅消防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长宁区老式砖木结构住宅进行消防设施的改造和增加等,涉及长宁区的新华、华阳、江苏、天山等街道的**幢房屋,建筑面积约*****多平方米。工期要求为**个日历日。投标保证金:*万元整。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所规定的条件;*、在本市有固定经营、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有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近*年有良好的类似成功业绩;*、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 月 * 日(上午*:**—**:**,下午**:**~**:**);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静安区武定路***号****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起始时间:****年 **月 ** 日(周二 )上午**:**时 投标及开标地点:天山路***号*号楼*楼(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须知: *、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gov.cn)(各供应商在网上下载打印并盖章);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按资格条件要求)、近*年类似成功项目业绩清单(内容需包括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限A*篇幅*页以内,附合同原件)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且提供原件,原件验核后退回。*、只有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联系人:方强,张宏伟电话:***-************,***-************传真:***-************